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10起重大典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作者: 来源: 中国环保协会发布时间:2021-01-22 12:24:31 浏览()次

从自然资源部获悉,为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自然资源部决定挂牌督办3起、公开通报10起重大典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自然资源部指出,对3起挂牌督办案件,已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相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抓紧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自然资源部将予以监督指导、跟踪督办。

自然资源部强调,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的13起案件,反映出当前耕地保护工作仍然形势严峻、任重道远,必须驰而不息、常抓不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严格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强化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此次挂牌督办的3起案件分别是:

1.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违法占地建龙湖公园案。2019年6月,曲靖市马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2152.61亩土地(耕地1774.19亩)建设龙湖公园。其中,挖田造湖占地847.61亩,配套设施占地322.48亩。

2.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违法占地建森林公园案。2020年2月,上蔡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原林业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1115.7亩土地(耕地1108.14亩)建设上蔡县森林公园。其中,挖田造湖占地253.39亩,配套设施占地15.74亩。

3.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违法占地建花炮文化博览园案。2018年8月,上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243.31亩土地(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建设花炮文化博览园。其中,挖田造湖占地82.41亩,配套设施占地44.39亩。

此次公开通报的10起案件分别是:

1.天津市静海区万客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堆放垃圾案。2018年12月,天津万客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静海区杨成庄乡梅厂村耕地32亩(永久基本农田28.93亩)堆放建筑垃圾。2020年8月,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立案查处。9月,地上堆放物已全部清理,恢复了耕种条件。

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酒泉希华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钢梁厂案。2019年3月,酒泉希华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南地村土地221.99亩(耕地213.82亩)建设桥梁结构加工临时工棚、硬化地面、堆放钢梁及施工设施。10月,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赛罕区分局立案查处,责令退还土地,拆除地上建筑物,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020年6月,赛罕区人民法院准予强制执行。赛罕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拆除清理,恢复了土地原状。

3.浙江省湖州市德清远境装饰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公园案。2017年12月,德清远境装饰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雷甸镇雷甸村91.11亩土地(耕地76.05亩)建设青云湖公园。2020年7月,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责令拆除地上建筑物,恢复耕种,并处罚款146.849万元。11月,该公司自觉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

4.湖南省长沙市文丰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卸土案。2017年7月,湖南文丰物流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长沙市天心区南托街道办事处牛角塘村耕地175.647亩卸土。2018年4月,原长沙市国土资源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9年11月,该公司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罚金120万元,追缴非法所得231.358万元;公司法人代表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40万元。

5.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廖某违法占地搭棚堆料案。2019年5月,廖某未经批准占用八步区步头镇梅中村32.7亩土地(永久基本农田27.29亩)搭建厂棚、堆料。2020年5月,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拆除,恢复了土地原状。

6.重庆市垫江县豪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套装门厂案。2019年5月,重庆豪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垫江县太平镇天星村土地24.7亩(耕地22.3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4.9亩)建设套装门厂。2020年4月,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没收的地上建筑物已移交垫江县财政局,罚款23.5199万元已收缴。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已申请垫江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对部分土地实施了复耕复绿。案件因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重庆市北碚区安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案。2018年4月,重庆安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北碚区金刀峡镇石寨村耕地13.61亩(基本农田13.31亩)堆填碎石、平整土地、修建围墙等。案件因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9年12月,该公司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罚金1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8.陕西省咸阳市清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恒大项目案。2018年10月,陕西清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咸阳市渭城区正阳街道、黄家寨村167亩土地(耕地110亩)建设恒大运动中心、会展中心、童话世界项目。2019年4月,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立案查处,没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140.4万元。秦汉新城招商局干部姚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9.陕西省榆林市象道物流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物流园案。2019年4月,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金鸡滩镇曹家滩村1245.8亩土地(永久基本农田33.18亩)建设物流园。同月,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责令退还土地,没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1103.636万元。案件因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兰某破坏耕地案。2018年11月,兰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霍城县兰干乡双渠村耕地44.58亩挖沙取土,破坏耕地。2019年4月,霍城县自然资源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1月,兰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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