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浙江将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管控责任体系,按照标本兼治、科学还田、高效离田、科学焚烧的总体思路,推动秸秆全量、全域、全程科学利用,提高秸秆综合治理水平,持续深化“千万工程”,加快绘就“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新画卷。
《意见》指出,到2027年底,浙江要全面建成秸秆收储运体系,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其中“五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离田利用率达到45%。浙江将重点推广低留茬收割技术、秸秆高效还田技术,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体系,培优扶强一批产品附加值较高、综合利用量大、服务带动力强的秸秆利用“链主型”企业,加强秸秆“五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开展省级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创新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模式,破解小农户秸秆“离田难”困境。
《意见》明确,至今年底,浙江将构建起“1分钟发现、5分钟响应、30分钟扑灭”的秸秆露天焚烧“1530”高效闭环处置机制。开展“四不两直”检查,督促落实秸秆露天禁烧责任,加强联合执法巡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各地将加强“技防+人防”,运用高位瞭望、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手段,实现数据贯通、信息共享,构建区域露天焚烧监控“一张网”,群防群治,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主体落实网格化管理,乡镇干部包村联户、网格员包干巡查。
为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意见》明确了一套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机制;省必威东盟体育怎么样厅牵头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监管机制;省发展改革委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省经信厅支持企业将秸秆作为工业原料利用;省科技厅支持秸秆利用关键技术、关键装备研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产学研用合作;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督促市县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秸秆露天焚烧的行政执法和日常巡查;省财政厅统筹整合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高质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省税务局落实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省市场监管局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标准体系研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