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办公室、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示范推进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和邮轮靠港使用岸电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作者: 来源: 中国环保协会发布时间:2023-09-04 13:09:59 浏览()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办公室、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示范推进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和邮轮靠港使用岸电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据测算,一艘国际集装箱船舶停靠一次港口的用电量约为1.8万度,一艘邮轮停靠一次港口的用电量约为7.5万度,分别是内河船舶停靠一次平均用电量(200度)的90倍和375倍。集装箱船停靠一次替代燃油4.2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3.4吨,邮轮停靠一次替代燃油17.6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5.7吨,碳减排效果明显。我国采取示范推进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和邮轮靠港使用岸电行动,是落实我国在海运温室气体减排大国责任的举措。

根据《行动方案》,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含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等10家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渤海邮轮有限公司等7家国际邮轮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国际集装箱港口企业,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邮轮港口企业自愿参与示范推进工作。

同时,鼓励其他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国际邮轮公司、国际集装箱港口企业、邮轮港口企业参与示范推进。

《行动方案》明确,在船舶受电设施安装率方面,到2024年底,国际邮轮公司在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邮轮港口靠泊的邮轮具备受电设施;到2025年底,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挂靠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的港口的国际干线集装箱船舶(含自有及租赁船舶)的40%具备受电设施。在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安装覆盖率方面,力争到2024年底,邮轮港口企业停靠邮轮的码头实现高压岸电设施100%全覆盖;到2025年底,国际枢纽海港相关集装箱港口企业停靠国际干线集装箱船舶的码头实现高压岸电设施90%覆盖。在船港岸电常态化使用方面,到2023年底,具备使用条件的船舶和港口企业实现岸电常态化使用。在码头岸电用电量方面,到2025年,国际干线集装箱船舶、邮轮靠泊岸电用电量较2022年大幅上升。

《行动方案》同时明确了包括加快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加快码头岸电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具备条件的船港岸电常态化使用、加强船岸设施匹配在内的四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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