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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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保协会发布时间:2023-11-28 23:22:24 浏览()次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
《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健全适应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的组织架构和产品服务,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项目建设,积极满足民营中小微企业的合理金融需求,优化信贷结构。
《通知》强调,要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支持民营企业注册发行科创票据、科创债券、股债结合类产品、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转型债券等,进一步满足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领域民营企业资金需求。
《通知》同时明确了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等事项。
编辑:孙浩